中新網12月23日電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酒後駕車仍是臺灣交通事故重要原因。台當局“交通部”提醒,不只汽車、摩托車酒駕會遭取締,4月起自行車酒駕也算違規,至11月已有607人受罰。
  臺灣“交通部”道安會與“警政署”共同推動全台道安扎根行動。
  “警政署”統計,1至11月A1類(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)交通事故有1597件,造成1637人死亡,比去年同期減少99件、114人。
  “道安會”分析,交通事故原因以“未註意前車情況”343件最多,占21.48%;其次是“未依規定讓車”234件,占14.65%;“酒後駕車”有140件,占8.77%,排第3。
  值得註意的是,酒駕違規不再只限汽車、摩托車,“道安會”提醒,今年4月起,自行車酒駕也列入取締。汽車、摩托車酒駕罰鍰是15000元至90000元(新臺幣,下同),自行車酒駕罰鍰是300元至600元。
  汽車、摩托車酒駕若拒絕酒測,可依最高90000元開罰;自行車酒駕拒絕酒測,可罰1200元。
  “警政署”統計,4月1日至11月30日,已有607人因自行車酒駕被取締並罰鍰。
(原標題:臺灣自行車酒駕也算違規 已有607人受罰)
編輯:SN1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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